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中低收入流动人口在城市难以取得住房,居住条件非常恶劣,住房方面问题突出,其根源在于住房领域以户籍为限的制度体系。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沿袭“户籍属地”城乡二元分治的模式,具有强分割性,形成仅面向户籍人口的封闭制度体系。过去20多年中国城市住房改革中没有任何制度涉及在城市工作的数以亿计流动人口,不具有城市户口的流动人口被排斥在中国城市住房体系之外。致力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制度,其目标群体也是城市户籍人口。当前,北京市已经基本建立起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但现有的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首要条件均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户籍之外的个人和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都不在现行政策考虑范围之内。北京市公共住房制度排斥流动人口,正规住房市场则以价格门槛将收入普遍偏低的流动人口排除在外。正规住房的高昂价格和租金水平远远超出流动人口的支付能力。因此,流动人口只能寻求非正规租赁渠道,租住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或者城市内条件较差的住房,如地下室等。2006年,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发现,居住在农民原建房和农民个人及村委会专门搭建的待租房中的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9%。北京市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