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京津冀协同发展数据库!
全 文
  • 全文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 摘要

图表详情

全国部分试点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情况

2015年8月开始,全国33个试点行政区域陆续推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截至目前,已有多宗土地入市项目落地。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发布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这是首都北京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公告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部分将结合有关背景对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行研究。

一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背景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从中央层面拉开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