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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北京的创新环境及在京津冀的地位

创新驱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主要途径。2016年国务院《关于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指出,“充分发挥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1]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功能布局的核心、京津冀协同创新“一体两翼”的重要载体以及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王书华,2016),北京在京津冀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 北京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中的作用与地位

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是以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先行先试改革试验。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活动频繁,在京津冀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地位。

(一)北京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中的作用

提升京津冀科技创新水平是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的重要任务,而突破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京津冀三地创新合作则是主要途径。北京在创新资源和创新制度的供给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天津、河北形成互补,进而构成了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因此,从创新资源和创新制度视角看,北京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中都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

1.北京是推动京津冀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源动力

创新资源是京津冀科技创新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