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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划

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08

发布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体育局

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关键词: 健康中国 教育现代化 心理健康

正文

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结合天津市“十项行动”,围绕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市教委      市人民检察院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海河传媒中心   市体育局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关工委    市科协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结合天津市“十项行动”,围绕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发展、健康第一、提升能力、系统治理的原则,到2025年实现全市学校95%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00%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开展公共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的家庭教育站点比例达到60%,建立更加健全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形成更加完善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五育融合联动计划
  1.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始终。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三全育人”重要内容,积极构建“大思政”格局,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实施德育中促进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全面落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 提升育人质量的若干举措》,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党建思政工作整体规划,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面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行统一培养。
  2.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智育始终。建立教师包联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制度,实现覆盖全体学生。学校要建立教师与学生定期谈话、家访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意外死亡的,对于责任心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存在疏忽和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做出相应处理。中小学任课教师要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开展短时间的“心理操”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所有教师在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中,要注重心理健康方法运用,注重对学生的点滴进步给予激励赞扬,在正向激励中帮助学生更好健康成长,避免因学业压力问题引发学生心理危机。持续抓好“双减”工作,有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3.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体育始终。充分发挥体育运动调节情绪、纾解压力的显著作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开展高质量体育课后服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课间走出教室、走向操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学校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
  4.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美育始终。坚持以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坚韧顽强的精神作为美育目标,在美育课程中有机融合积极心理学知识,将励志教育、抗挫折教育融入美育中,积极勾画、宣传拼搏奋斗、百折不挠的优秀人物形象,教会学生以奋斗为美、以拼搏为美、以坚韧为美。
  5.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劳育始终。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要以吃苦、出力、流汗为主要途径,在动手实践中磨炼学生的意志品格,将生命意义教育融入劳动教育,坚决避免娱乐化、游玩式、浅尝辄止的劳动教育形式和内容。
  (二)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质计划
  6.全方位规范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各学校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课程教育。高校要面向本专科学生开设32-36学时、2学分的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中小学要按照平均每周不低于0.5课时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且至少开设一门心理健康的校本课程,课程中涉及快乐高峰体验、压力训练、抗挫折能力提升内容不得低于1/3,涉及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生命教育内容不得低于1/3,引导学生掌握应对心理挫折的有效方法,懂得珍爱生命。托幼机构要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幼儿积极心理品质。评选一批市级心理健康精品课,推广阳光“点心课堂”短视频系列课程。
  7.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活动。以天津市“5.25”心理健康月特色主题活动、“阳光成长”抗逆力训练计划为主要抓手,聚焦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生命教育、抗挫折教育,采取抗逆力训练营、励志演讲比赛、职业院校“文明风采”展示、韵律操、心理剧、心理运动会、心理音乐舞蹈文化创意设计等多种方式,抓住中高考、开学季、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8.全方位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各区、各学校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研发和利用,充分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运用积极心理学的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多使用团体辅导、游戏互动、活动交流等方式来开展,避免学术化、理论化、医学化倾向,避免单纯讲授心理学书本知识。建议学生抗挫折训练中心编制活动手册,结合不同学段学生心理特点,努力提升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全面提升心理健康课程的效果。市教委适时组织编写新时代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参考书或自助绘本,向家长、中小学校长、班主任、辅导员等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包”。
  (三)实施全员心理普测计划
  9.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普测。中小学校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要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各区要做好测评指导和组织工作。高校要全面建立新生入学心理测评制度,新生测评要在入学三个月内完成,加强高年级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持续监测评价,在专科二年级下学期和本科三年级开展第二轮心理问题筛查,及时跟踪筛查疑似心理问题学生,针对性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10.加强心理健康监测科学指导。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市各区分批推广使用天津市中小学生心理发展量表。各区、各学校要建立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学生测试结果和档案,严禁根据测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量表使用要科学规范。将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监测纳入天津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筹划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监测评估中心。
  (四)实施心理预警干预计划
  11.规范预警体系。各区、各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中心,定期面向本区、本校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的心理辅导中心一般命名为学生心理素质培养中心。完善中小学“学校-年级-班级-朋辈”四级预警网络、高校“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各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定期与学生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年级负责人要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细化全体学生信息台账,保持动态更新,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群体,积极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高校及高中阶段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重视发挥学生骨干的预警功能,各学校要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队骨干、学生寝室室长等,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各区、各学校要在学生和家长中大力普及宣传阳光心理热线(4001060525)和阳光家庭教育热线(4000716515),使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都百分百知晓,同时也知晓区级、学校心理热线,畅通学生和家长心理问题求助渠道。
  12.提升干预水平。成立市区两级学校心理危机应急工作组,提升学校心理危机处置水平。各学校要加强教师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和督导,创设场景演练危机干预流程,确保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掌握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和方法。发挥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以一对一方式建立对各区、各高校的专业指导机制。定期举办大中小学一体化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B证培训班、心理专员培训班,提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各区要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工作,确保每位班主任每年都能够接受一次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区级国培计划安排不低于10%的课时专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高校面对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的心理健康培训每年不低于1次。
  13.优化协同机制。落实《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教育、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医教结合、社教结合、宣教结合、法教结合、群教结合,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为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开通心理危机诊疗-干预-转介“绿色通道”,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宣传、网信部门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倡导“求助是勇敢者行为”理念,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妇联等部门要深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促进家校社协同发力。共青团要发挥优秀青年的朋辈教育优势,依托少先队组织、共青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活动。各区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心理问题预防和危机干预中的重要作用。
  (五)实施心理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14.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高校要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各中小学按照中学不少于2名、小学不少于1名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原则上要具备相关学科背景或接受过系统性学生心理健康培训。做好“千百十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工程”,即培养1000个以上专职心理教师、100名高层次人才、10名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专家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市区两级教研机构各要配备不少于2名心理教研员,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15.畅通教师发展渠道。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高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按照专职辅导员思政岗位奖励绩效标准兑现待遇,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按照班主任津贴标准兑现待遇。适时出台单独设立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称评审序列的指导文件。各区、各高校要面向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高校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全覆盖培训。
  (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提升计划
  16.开展科学研究。支持天津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若干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国际性研究。设立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鼓励各学校教师深入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将心理健康相关研究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范围,支持科研机构申报脑科学、心理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强校、区和跨省市交流,推进高校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共建,鼓励高校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设置工作站,联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
  (七)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优化计划
  17.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天津市心理守门人项目,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精神卫生机构要优化精神科病房布局,有效保护青少年患者的隐私。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协同搭建社区心理建设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全市各类心理热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专业化服务。
  18.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办好天津网上家长学校,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月、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等活动。各区要成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要建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各学校要按规定建好家长委员会,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家长沙龙、家长会,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落实落细家访制度,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初带头开展入户家访1次,全年不少于5次,年级组长、学科主任等中层领导示范性开展入户家访,全年不少于10次,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入户家访,任课教师要结合包联工作要求,完成每学年不低于10次的家访任务。
  19.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文明办指导推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将建设情况纳入《天津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完善取证工作机制,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反复询问遭受二次伤害,对办案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履行家庭保护责任。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做好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
  (八)实施健康成长氛围营造计划
  20.规范开展科普宣传。科技、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设置“我们爱科学”等科普栏目,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教育、卫生健康、宣传部门要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稳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建设一批市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基地,举办市级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大赛。
  2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结合“清朗”系列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压实属地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时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广泛汇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净化网络环境。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指导,率先垂范,定期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要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约谈、督查和倒查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会商机制,各选派1名处级领导干部组建联合工作协调组,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推动落实,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各区要对照市级单位责任分工,明确区属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相应会商机制,并确定1名干部作为区级联络员,负责与市级联合工作协调组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立体化工作格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各学校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各学校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按照生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足额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确保执行充分。
  (四)培育推广经验。全市逐步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选树宣传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遴选优秀案例,切实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