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天津、河北(廊坊)三地毗邻的19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并将依此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执行办案迈向“同城化”。此举有利于解决跨省办案的难题,减少在三地间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按照细则要求,将成立京津冀三地毗邻法院执行协作领导小组。三地法院将实行信息共享,逐步打造融事项联络、案件通报、案件材料交换、异地调研等为一体的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方式建立交流渠道。
具体工作中,三地法院互有义务全面落实委托调查和财产控制事项,包括对被执行人可能在三个地区内财产线索的统查、特定信息的调查和对已掌握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法院对所在地、居住地在京津冀异地的被执行人或案外人需采取拘传、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由执行法院作出决定,派员协助执行的法院予以协助。在法律司法解释允许的条件下,三地法院将积极拓展执行委托范围,逐步实现京津冀范围内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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