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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广耀、侯燕磊:京津冀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分析

来源:京津冀数据库  作者:盛广耀 侯燕磊   发布时间:2016-10-24
1.综合发展水平的协调性一般,发展差距在扩大
  2005年、2010年、2014年京津冀区域综合发展水平的差异度分别为0.34、0.29和0.38。从2005年到2010年,其综合发展的差异度略微下降;但在2014年,差异度升高至0.38,综合协调发展水平下降,且幅度较大。这说明京津冀区域各城市发展差距的波动较大。其原因在于承德、保定等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与北京等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差距明显扩大。
  第一层级,综合发展水平指数为0.53;天津、秦皇岛、沧州、石家庄为第二层级,综合发展水平指数在0.3以上;其余各市为第三层级,综合发展水平指数在0.27以下,其中发展水平最差的张家口、承德两市,该指数分别为0.17和0.18,与北京相差0.3以上。
2.经济发展的协调很差,但差异度趋于缩小
  与社会发展指数和环境治理指数相比,京津冀城市群经济发展指数的差异度在各年份均为最高,其年均值为0.56,对其综合发展水平的差异度影响最大。但观察其数据变化发现,该指数下降较明显,从2005年、2010年的0.6左右,降低到2014年的0.48。具体分析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指数可知,石家庄市的经济发展指数明显提高,由2005年、2010年的0.04和0.05,提升至2014年的0.08,石家庄与北京、天津两市的差距得以缩小,使得京津冀城市群经济发展的差异度有所缩小。
  在选取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四个指标中,其差异度均较高。2014年除固定资产投资外,各指标差异度均在0.6以上,说明在各经济指标上城市发展的差距均很大。尤其是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05年、2010年、2014年该指标的差异度分别为1.57、0.92和1.12;另外,人均GDP的差异度也均在0.7以上。
3.社会发展水平的协调性较差,且差异度继续扩大
  京津冀区域2005年、2010年的社会发展差异度并不高,分别为0.34和0.27,在2010年该指数还有所下降;但在2014年,该指数急剧升高至0.48,说明其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明显扩大。观察各城市社会发展指数可知,其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市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较快,其社会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0.16提高至2014年的0.23,提升了0.07,与石家庄、承德、保定等市的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在社会发展水平的五个指标中,差异度最高的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所涉及的三个时间点上,京津冀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异度分别为1.08、1.13和1.17,城市之间差距扩大趋势十分明显;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异度也一直在0.8以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万人拥有医生数和百人基础教育拥有教师数这两个指标在2005年的差异度并不高,分别为0.36和0.45,但在2010年,其分别提升至0.67和0.95,在2014年为0.67和0.60。这说明,在教育、医疗方面,京津冀城市群存在着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的现象。
4.环境治理能力的协调性一般,趋势变化不大
  在2005年、2010年、2014年三个时间点上,京津冀城市群的环境治理水平差异度分别为0.30、0.27和0.29,变动幅度不大,且低于其他两项发展指数的差异度,说明在环境治理能力上,京津冀区域的协调度较好。需要说明的是,各城市间环境治理能力差距较小,并不代表城市群环境治理水平高,也不代表城市群的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状况。
  但观察环境治理能力的六个指标,2014年,单位GDP的SO2排放量和单位GDP耗电量这两个指标的差异度分别达到0.75和0.81,而在2010年,这两项指标的差异度还均只有0.53。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京津两地在这两个指标上的得分在2014年远高于其他各市,由此造成了指标差异度的提高。
  综述所述,京津冀城市群的协调发展之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虽然其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所好转,但发展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另外,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扩大,应予以格外关注;环境治理能力之间的差距变化不大,但鉴于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的区域性特性,各市环境治理能力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从各项评价指标来看,2014年京津冀地区差异度较大的指标分别为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万人拥有医生数、单位GDP的SO2排放量和单位GDP耗电量。
——摘自《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9P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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