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京津冀协同发展数据库!
全 文
  • 全文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 摘要

图表详情

《2020~2021年北京社会心态分析报告》调查样本的基本信息

一 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政策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本地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首先应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对社会心理服务的内涵有多种不同的观点。

(一)“社会心理服务”的含义

有学者认为社会心理服务是个体心理健康服务的整合与延续,其目的为通过心理健康服务提升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1];有的学者则着眼于社会治理,提出社会心理服务并不仅仅是个体心理健康服务的拓展,更应成为社会治理的方式[2];还有学者认为上述的“心理健康服务观”与“社会治理观”并不冲突,社会心理服务在社会治理的范畴之内,社会心理服务可以为社会治理提供有效补充,良好的社会治理可以促进心理健康建设[3]

本研究立足于多重整合的视角[4],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既应为微观层面的个体心理健康服务,也应在宏观层面为引导社会心态和疏解社会情绪发挥作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目标建设为例,其目标是促进人民幸福[5],就个体层面而言,应积极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但考虑到社会心理服务实践应然的情境性与高效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还应将服务内容与组织范畴延伸到社会层面,关注宏观水平下社会成员的情绪体验、观念价值与意识规范,这样会最大化地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价值。基于上述观点,下文将综合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就建设社会心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