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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与2015年5大板块总分及平均分对比

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河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项目组”(以下称评估组),2016年对河北省三级189家(共190家法院,评估189家。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于2016年组建,不在评估范围内。2015年增加唐山高新区法院,同时宣化县法院撤并入宣化区法院)进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测评数据的采集时间段主要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一 关于2016年评估测评的说明

2016年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和工作机制)、23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与2015年评估指标体系相比,2016年评估在评估方式上有较大变化,由实地走访并在当地考察纸质卷宗的方式改为充分利用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管理系统,通过集中查看电子卷宗、远程查看视频录像的方式来完成评估案卷部分。同时鉴于2014年、2015年评估活动中评估组实地走访了160余家法院,法院在立案公开方面的配套公开设施已经基本建立完善,没有再用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立案公开方面测评的必要。至此,评估工作完全可以通过查阅电子卷宗、调取审判管理数据、网站观测、电话访查、视频观测等方式来完成,这是充分利用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成果,也是法院信息化助力提升司法质效、充分应用司法大数据的进展。

评估组于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在省高院共随机调取全省189家法院的6000余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电子卷宗,实际查阅电子卷宗4000余件。对近2000件案件进